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与榆林市律师协会成功举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交流座谈会
为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榆林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涉诉案件质量,榆林市律师协会特邀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闫玉新及该所部分合伙人与榆林市律师协会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交流座谈会。
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在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举行。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闫玉新及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行、榆林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卫东及副会长高应林、高云、朱利军、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杰及全体执业律师、市律协工作人员等参加座谈会。会议由市律协副会长高应林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律协副会长、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杰致辞。王杰主任代表东源所全体律师热烈欢迎与会人员的到来。王杰主任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王杰主任强调,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是社会的一大工程,要从长远的角度去分析,要与各个法律规定相衔接,要履行律师肩负的职责,要拓宽服务的思路与广度,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协作,更好的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齐心协作。
会议由市律协未成年及妇女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马少强,作《榆林市未成年人保护现状及律师服务情况》的专题报告。马少强主任从榆林市的实际出发,综合榆阳区城市与村镇的学校设立、学生规模、法院关于青少年犯罪案件统计、青少年校园普法等情况,综合分析榆林市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犯罪的形成原因与预防措施等。马少强主任讲到,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送法下乡、普法进校园等工作在不断开展,通过综合分析可知未成年人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监护人不履行职责、学校过分强调分数等,都是造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马少强主任建议,家庭教育应注重未成年吃苦耐劳等优良品德的培养,学校教育应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多方协作,共同加强未成年的教育与保护。
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委副秘书长、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禄子文,作《未成年人保护法》(2021最新修订)的专业解读和预青会介绍。禄子文全面详实的解读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亮点与重点,抽丝剥茧的详细分析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措施,并介绍了强化法律责任、增设强制报告制度等亮点。
之后,禄子文系统介绍了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人员构成与组织形式,以具体活动为嵌入点介绍了研究会成立以来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具体实践活动与成果。各项实践活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社会效果显著,对于开展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活动具有借鉴作用。
之后,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研究会向榆林市律师协会、陕西东源律师师事务所、市律协青少年及妇女权益保护专门委员会赠送了《红领巾法学院案例脚本》系列书籍,该书籍系统的收录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有助于分析青少年成长的心理历程,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具有重要作用。
赠书仪式后,参会人员进行了多思路、多角度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犯罪的交流与探讨,市律协副会长高云、朱利军等以案说法作深度分析。
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闫玉新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与预防犯罪提出具体的建议与意见。闫玉新强调,未成年人的保护,重点是家庭教育的落实,学校教育的加强,社会相关机构、律师等专业人员的参与。要做好社会学、犯罪学、心理学的多方面疏导与辅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寻找生活中的嵌入点,在保护与预防两方面形成人人在做、人人能做的格局,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的保护与最大力度的预防犯罪。
最后,榆林市律师协会会长、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卫东发表讲话。王卫东代表市律协欢迎预青委一行的到来,通过本次会议对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王卫东会长倡议榆林市全体执业律师要积极参与到预青委工作中,倡议要与市相关机构开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交流会议,主动承担起执业律师作为守法、普法义务人的责任。
通过本次交流座谈会,对于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有了进一步了解,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法与措施有了更全面的梳理。有助于执业律师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实践方面,多方位、多角度的开展普法活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良性循环,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施行与宣传。
编辑:陕西文星律师事务所 高 敏
审核:陕西格道律师事务所 胡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