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律协对武广韬等代表在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提案作出回复
日前,榆林市律师协会会长武广韬收到来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的答复函》。
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于2016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武广韬作为陕西九名代表之一出席大会,并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 “夯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行业评价标准体系机制”两个提案。中华律协于2017年1月24日以律发函(2017)16号、21号回函,就以上两个提案予以回复并寄送提案代表。
21号函回复:2016年4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职业评价体系。健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年度考核制度等要求。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这个项目的试点方案。全国律协也在积极参与推动此项工作,设立专门的委托课题,从理论上探讨建立律师职业水平评价体系的基本机制和内容,为有效推动这项改革,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会听取广大律师意见,注意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从符合我国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我省代表提出的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行业评价标准体系机制,在评价内容、评价机制、评价主体、评价方法以及结果运用上提出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
回复函中同时表示,在今后推动以上两项的工作中会尽量吸收采纳我省代表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