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律协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业务培训会
2016年3月21日,榆林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第一次业务培训会在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副会长曹生勇律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李瑰华作了《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及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实务操作》专题讲座。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及富能所行政诉讼部40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崔利平庭长等法官和榆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复议科王静科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李瑰华副院长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授了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亮点,结合自己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体会,着重阐述了行政行为的效力及行政不作为的鉴别、信访行为的有效处理;对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认定及行政应诉技巧、行政诉讼证据与民事诉讼证据的区别等实务技巧。崔利平庭长向与会律师介绍了新行政诉讼法出台后我市行政诉讼出现的变化,以及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的效果。
副会长曹生勇律师,行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贺睿律师,榆林党校教授、兼职律师李世义和富能所刘锦赟律师等在会上发言,大家探讨了行政诉讼中的疑点和困惑,交流了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体会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