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赵黎民在“陕晋蒙宁甘接壤区律师合作与发展——榆林论坛”上的主题演讲
区域律师合作与发展大有可为
陕西省律师协会会长 赵黎明
各位领导、律师同仁:
秋高气爽喜相聚,高朋满座话发展。今天隆重举行“陕晋蒙宁甘接壤区域律师合作与发展—榆林论坛”,陕西省律师协会25位常务理事如约出席,在此,我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陕晋蒙宁甘的各位律师同仁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对榆林市司法局、榆林市律协、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为论坛的举办和本次常务理事会的召开所做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在省司法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律师队伍在执业水平、作用发挥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律师队伍政治方向进一步坚定。全省广大律师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和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发挥作用。二是律师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保证了党对律师工作的正确领导。三是律师队伍和律师执业机构规模进一步壮大,业务领域得到新拓展。目前,全省律师事务所有458家,律师人数达6825人,业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四是律师积极担当社会责任,作用日益凸显。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1253名顾问律师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履责“一对一”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为党政机关依法行政、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中小企业风险防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五是广大律师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相继开展了“法治梦 同担当 百所连百县”、“千名律师连千所 法律服务到前沿”、“三秦律师进万村 法律服务惠民生”等一系列社会影响面广的主题实践活动,帮助调解组织调解疑难矛盾纠纷万余件,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维权及法律援助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面对面、零距离、雪中送炭式的法律服务。六是律师权益维护和执业权利保障迈出新步伐。去年以来,经过大力协调沟通,相继出台了《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法官与律师互动沟通机制的意见》、《陕西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办法》、《关于民事诉讼调查令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创造了有利条件。积极配合省人大法工委开展调研,将“陕西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列入省人大立法调研计划。坚持为全省律师办理执业责任保险,化解律师执业风险,律师执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七是律师行风建设出现新变化。突出诚信建设,加大违纪违规惩戒力度,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认真做好重大、群体性、敏感案件代理的监管引导,仅去年就查处违规违纪案件52起。八是律师宣传工作上了新台阶。《陕西律师》杂志去年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十大优秀会刊,近年来,“律协搭台、律师唱戏”等百余篇稿件在中省主流媒体主要位置和栏目刊登,千余篇律师工作信息稿件在各网站刊登。律师宣传工作呈现出报刊有文、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络有页的活跃景象。总之,全省律师工作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受到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实践证明,我省律师队伍已经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及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力量。
下面,我就区域律师合作与发展发表浅见,见教同仁。
一、积极建立区域律师合作组织和机制 律师之间的跨区域合作从来就有,一直存在,但多年来,其表现形式多为律师个体之间,个案之间,始终没有形成规模化的合作机制。当然,这与经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与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有关。但是,律师从业过程中形成的单打独斗,自以为是,各自为战的状态,也阻碍了律师之间的合作,在不同区域的律师之间,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有类似“文人相轻”的现象。外地律师敢于吹毛求疵,用流行的语言表达就是敢于“死瞌”;本地律师则往往利用人脉关系给对方制造程度上的麻烦,至少折腾外地律师多跑几趟。这些都是我们律师界存在不足。因此,如何建立区域律师合作的机制和团队,形成规模和合力,就是我们需要研究和探讨的主题。我认为,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各地律师协会应在区域律师合作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优势,建立联系对接互动机制,有目的有组织地寻求合作方式和途径。比如各地律师协会可以成立联络组,由各专业委员会对接相关业务。参与合作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自愿报名组建区域律师服务团,具体完成合作事宜。对具体的合作方式应当建章立制,对具体合作的业务应当考评等等。我希望能抛砖引玉,供与会的同仁讨论,提出更加多元、多样化的合作模式。
二、建立区域律师的诚信维护机制 律师既是社会诚信的忠实维护者,也是诚信的具体实践者,律师只有具备良好的信誉品质和高度素养,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和赢得高度的社会公信,律师的诚信关系着律师业的兴衰发展。因此,良好的信用及其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律师执业的必备条件。律师的执业口碑如何,一般情况下,只有当地同行或是律师协会了解,涉及到跨界法律服务时,一旦外地当事人或外地律师出于不了解,聘请(或委托)了一名诚信度较差的律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将会损坏当地律师的整体形象。多年来,区域律师合作形不成规模和气候,始终停留在个体个案的层面,就是因为律师之间缺乏信任。为了保证区域律师合作的顺利进行,就需有当地的律协组织推荐并保证参与合作的律师成员有足够的执业诚信,让合作的律所之间、律师之间能够充分信任,才能合作共赢。
三、开展资信共享的网络一体化建设 经济一体化促使企业寻求跨区域的法律服务,这些服务包括跨界的资信调查、法律顾问、项目意见等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近几年来,这方面的法律业务有逐年上升趋势。大家都可能遇到过外地企业要求委托本地律师进行工商档案的查询业务,资信调查业务,也有外地所委托我们代为完成一些法律事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但由于这样的机会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双方信任度不高,加之联系不方便,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果。为了避免这种弊端的存在,跨区域的律协之间,律师事务所之间可以建立业界区域合作网络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功能,资源信息共享。当出现跨界法律事务时,可以直接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委托其承办,既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当事人节约了成本。互联网的运用大家都很熟悉,而且已经是我们从事律师行业最为重要的工作方式,如何在区域律师合作中,实现资源与利益共享我相信与会的同仁们会有更好见解。
各位律师同仁,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李克强总理提出了“互联网+”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样的发展模式,同样适用于我们律师界的区域合作。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在不久的将来,陕晋蒙宁甘区域律师合作会取得丰硕的成果。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